办事指南

  • bt365娱乐办公电话 一览表

    学院总机:3420728234207283

    传真: 34207281

    学院邮箱:ma-school@sjtu.edu.cn

    房间号码 房间名称 联系人 所办事物 联系电话
    人文楼402 书记室

    34204277
    人文楼403
    院长室

    34207278
    人文楼404
    综合办公室

    3420728034207281 分机804
    人文楼405
    党总支办公室

    34207279
    人文楼40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分机803
    人文楼40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分机801
    人文楼410
    中国近现代史纲教研室

    分机802
    人文楼50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分机811
    人文楼503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

    分机810
    人文楼504
    研究生公共课教研室

    分机809
    人文楼507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分机808


  • 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注意事项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双响选择达成意见后,须签定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凭单位录用函到所在院系学生办公室领取第一份协议书。如违约改派或遗失,须持用人单位同意违约证明和院系证明,到校就业中心综合事务部领取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一起协商、填写协议书,并各自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协议书即生效。

    毕业生上校就业信息网学生服务区输入就业协议书相关内容。

    毕业生持协议书至就业中心综合事务部签证盖章,列入就业方案。

    协议书一式四联,学校盖完章后,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执一联,备查联或由单位或个人存留备查。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的毕业生,备查联由学生存留。此联为进沪审批附件材料之一。

    如学生提出违约改派,须办理违约改派手续。

    [特别说明]

    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持一份协议书,第一份协议书到所在院系领取。以后协议书须凭有关证明到校就业中心综合事务部办理手续,才能重新领取。

    如果单位已盖章,学生未签字而改变意向不想再继续签约,需由学生本人出具相关说明书,方可到校就业中心综合事务部办理更换手续。

    考取博士研究生、提出出国申请的学生不需领取协议书。若在此前已领取协议书,需将协议书交回校就业中心综合事务部;若之前已经和单位签约,需与签约单位办理违约手续,并在校就业中心综合事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直升、考研、出国等手续。

    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如提出就业,需与录取学校办理放弃取消手续,并在校中心综合事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双向选择。

    若学生发生遗失或损坏协议,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证明盖章后,到校就业中心综合事务部重新领取协议书。

    [毕业生毕业资格认定]

    凡国家计划内招生毕业生均列入毕业资格认定范围,毕业年度以我校就业信息(http://www.job.sjtu.edu.cn)上登记的毕业年度为准,在每年的10月中旬完成对下一年度毕业生毕业资格的认定。

    凡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暂时注销学籍的(包括:休学和停学等)、永久注销学籍的(包括退学和未报到)和毕业日期调整(包括:延长学制、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后不属于毕业资格认定年度的一律不认定其毕业资格。毕业生在办理各项就业事宜时,执行所认定毕业年度的所有就业政策和规定,包括申请落户指标打印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等。

    毕业生应在毕业年份上一年9月中旬前,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www.job.sjtu.edu.cn),进入[学生服务区][简历管理][基本信息]检查学籍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学历、院系、专业、班号、学制、入学日期、毕业日期、正常毕业日期、生源地、培养方式、在职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是否正确,发现错误后及时到所在院(系、所)进行登记,其他信息请自行修改或补充。

  • 毕业生推荐表制作方法

    推荐表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份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相关情况和表现,得到社会各届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是毕业生的一份重要材料。其制作流程为:

    1、在校就业信息网(http://www.job.sjtu.edu.cn)首页点击【在校生>就业管理>推荐表制作】,用jAccount登入,进入毕业生推荐表编辑界面。

    如账号已登入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则可点击网页上方功能菜单【学生服务】,在新打开页面的功能导航中点击【推荐表】进入。

    2、在毕业生推荐表编辑界面,对相关条目进行编辑。填写提示:

        1)“计算机水平”:可填通过的级别考试;也可以标明“专业”、“熟练”或“精通”等字样。系统默认为空,请注意填写该项。

        2)“获奖情况”:如实填写获得的各类荣誉、奖学金、竞赛奖项等,不含助学金。

        3)“个人经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实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相关经历。系统会自动从学生基本信息中提取学习经历,因此无需填写学习经历。

    4、推荐表填写完毕后,需确认并提交学院审核,推荐表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

    5、经学院确认后,由学院统一打印,并加盖校就业中心公章后再发放给毕业生。

    注意事项:

        1、在进行推荐表相应操作之前需在【学生基本信息】中填写相关内容并进行生源信息确认和提交。

        2、推荐表原件每人仅有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持有,请妥善保存。

        3、推荐表复印有效,如无必要,可使用复印件。

        4、如确需修改或重新打印推荐表,请联系学院,并凭旧推荐表原件到学院换取新推荐表。

  • 关于寄送毕业生档案的说明

    档案寄送涉及的部门包括:校档案室,学院学工办、学院教务办。除了少部分同学的档案未调入校内,其余毕业生的档案都在校档案馆内。

    由于档案牵涉到毕业生办理上海市户口、办理原籍户口、单位签劳动合同等事宜,为保证广大毕业生能顺利办理以上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并执行。

    寄档条件

    1. 档案中材料齐全;

    2. 寄档地址完整并由本人提交在 www.job.sjtu.edu.cn上;

    3. 研究生档案材料包括:入学登记表,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体检表,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根据个人情况),成绩表,党员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就业报到证下联。

    统一寄档

    研究生离校后半个月内(约4月下旬)。

    【个人寄档】

    个人寄档需提前2周和凌惠老师(邮件至linghui@sjtu.edu.cnhuo 或电话34207279)联系,要求寄档,及班级、学号、姓名、寄档地址、邮编。

    寄档周期

    档案寄送一律由档案馆采用“机要”形式发出,因此档案抵达目的地需时较长,1-3个月的周期都为正常。

    寄档流程

    1. 学院寄档工作负责人到档案馆归入档案材料、填写寄档地址和机要单;

    2. 校档案馆的寄档工作负责人将档案送到机要局,通过机要方式发出档案。

    寄档地址

    1. 毕业生在www.job.sjtu.edu.cn上登陆寄档地址,学院老师从学校job网下载应届毕业生协议信息;

    2. 寄档地址一般为单位人事处或人才交流机构,如果地址为家庭地址等,无法寄送。

    3. 出国的同学需要办理“申请出国”手续,办理签证后,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成功出国”手续并填写最终确定的寄档地址,以确保档案顺利寄送。

    寄档人员

    1. 档案馆负责人 李玉琴/李云峰老师:021-34204267

    2.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凌惠老师:021-34207279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一、总体要求:

    1. 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增加页数,也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包括表格各行行宽等细节内容。

    2. 表格建议电子版填写,签名处必须手写。

    3. 表格中各项内容建议电子版填写,中文部分一般使用小四号宋体字,英文字母和数字一般使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不得使用艺术字体。

    4. 表格填写必须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5. 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二、具体填写内容

    1. “基本情况”中的“入学时间”栏,春季入学的,统一填写为××××年4月,秋季入学的统一填写为××××年9月。

    2. “基本情况”中的“基层单位”栏, 请填写学院(系)的全称,地方不够的话请缩小字体排列两行,但不得改变原表格行高。学院(系)的名称应与表格背面的“基层单位意见”所盖公章一致。

      对于医学院的“基层单位”是填写“医学院”还是各个附属医院,由医学院自定,但此处的“基层单位”名称一定要与表格背面的“基层单位意见”所盖公章一致。

    3. “基本情况”中的“攻读学位”栏,硕士生请填写硕士,博士生请填写博士;医学院长学制本硕博联读生请填写博士,医学院长学制本硕联读生请填写硕士。“学习阶段”栏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医学院长学制本硕博联读生若正处于修读硕士课程阶段则选择“硕士”,正处于修读博士课程阶段则选择“博士”。

    4. “基本情况”中的“学制”栏,校本部硕士研究生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年、2.5年或3年。

    5. “基本情况”中的“身份证号”一字一格,不可错。

    6. “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建议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填写,不得少于300字,也不得字数过多以致超页改变原表格的格式。

      “申请人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

    7. “推荐意见”: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

      推荐人可以是申请学生的导师、辅导员、思政教师或班主任等,但不能是同学、班长;推荐理由简明扼要,同时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申请人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既不能千篇一律或雷同,也不能简单仅写“同意推荐”。

      “推荐人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

    8. 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不得违反时间逻辑。即:从申请、推荐、评审、“基层单位意见”(学院意见)到“培养单位意见”(学校意见),各栏目的时间应是逐渐推后的。且“基层单位意见”(学院意见)栏的时间应比“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的时间至少推迟5个工作日,“培养单位意见”(学校意见)的时间又比学院的时间至少推迟5个工作日,否则表明学校和学院没有真正履行公示程序,有欺骗行为。